财务通知

关于要求《大额资金审批表》亲笔签名的通知

2014-03-05

 转自财务部。点击此处查看原文。

全校各单位:

     按照纪委和审计部门的意见,《北京大学大额资金使用审批表》中,经办人、主管财务院、系、所、(中心)负责人、主管校长等签章,务必请本人亲笔签字,凡盖手签章和印章者视为无效。

    以上办法从3月5日起执行,请互相转告。